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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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2021年年终报销有关事宜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1-11-19阅读数:

    各学院、科研单位,部、处、室,教辅直属单位:

    为做好2021年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工作,及时、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,现将2021年度结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年终报账时间安排

    日常报销业务办理时间截止20211215日(周三)下午5:00;届时将同时停止办理借款及预开票据业务。涉及学校运转的水、电、气、暖以及职工社保费用的支出,另行处理。

    校内劳务报销将于20211126日(周五)上午12:00停止办理,校外及学生劳务与日常报销截止日期一致。

    二、2022年开始报账时间视工作进度另行通知。

    三、封账前尚未清理借款的教职工请及时办理冲账或还款;预借票据未回款的请及时回款。请各单位(部门)、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11210日前完成借款借票清理工作。逾期不办理手续的,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  四、根据相关规定,当年开具的发票应在当年完成报销,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报销的发票须在次年630日前完成报销。

    五、20211215日报销截止后,公务卡报销还款业务同时暂停,但公务卡可以正常使用。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活动而不能及时报销的,请持卡人先垫付还款,并保留发票、POS小票及消费明细等相关票据,待恢复报销后,由财务处统一并将报销款打入持卡人的公务卡中,溢缴款(超过额度部分)可以自主取出,不收手续费。



    财务处

      20211119